根据《宜章县脐橙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》要求,现对项目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公开遴选,欢迎项目核心示范区内从事脐橙种植、符合资格条件、具备一定实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(包括龙头企业、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脐橙种植大户等)积极报名参选。
宜章县脐橙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实施“有机肥+配方+机械深施”技术模式、“种植绿肥”技术模式的新型经营主体公开遴选。
在宜章县玉溪镇城西万亩生态农业示范园脐橙主产区和“宜章脐橙”品牌生产基地建立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核心区。主要示范推广:
1.“有机肥+配方肥+机械施肥”技术示范,实施面积1.0万亩,其中2018年0.5万亩,2019年0.5万亩。施用当地畜禽粪便等有机肥资源加工生产当地原料产有机肥(或商品有机肥、生物有机肥)和配方肥,由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机械施肥。
2.“种植绿肥”技术示范,实施面积0.86万亩,其中2018年0.43万亩,2019年0.43万亩。通过自然生草或种植果园绿肥,采收之后在果园中翻压,增加土壤中的有机质和氮、磷、钾、钙、镁和各种微量元素达到改善土壤结构和减低化肥用量的目的。
3.以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向项目管理单位(县农业农村局)申报,果园面积50亩及以上。
4.与项目管理单位、项目承建入围单位及其委托施工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签定服务合同。
6.及时向项目管理单位准确报送有关资料、信息及数据;支持、配项目有关单位工作。
1.补贴环节:一是有机肥替代化肥措施补助。对承担示范任务的基地(园区)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所需的人工、技术、设施、设备、农资等进行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补助。二是社会化服务补助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,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为示范基地提供有机肥积造、运输、施用等服务。三是技术推广服务补助。对农业、科研等部门开展技术指导、试验示范、项目监测、效果评估等进行适当补助。
2.补贴标准:按照《宜章县脐橙有机肥替代化肥2018(2019)年实施方案》的补贴标准及招标确定的限额标准进行补贴;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2018、2019年实施方案,配方肥由新型经营主体自行采购,不再进行补贴
3.补贴方式:操作程序:1、经申报、审批、公示遴选合格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(包括龙头企业、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脐橙种植大户等)与项目承包承建单位严格按项目要求实施→2、项目管理单位日常核查,集中抽查验收;→3、汇总公示认定;对业主按一定标准进行补助。一是业主付合同商定的全款到承建单位,项目补助到业主。二是业主付合同商定的全款减项目补助后的差额款到承包承建单位,项目补助到承建单位。
由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(包括龙头企业、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脐橙种植大户等),以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向项目管理单位(县农业农村局)申报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实地考察,经组织评审,由项目领导小组确定公布遴选结果,并与承建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签订合同,按项目要求交纳全额或差额款,在网上进行公示。
1.报名时间:2019年12月13日8时-12月28日18时(节假日除外),预期不予受理。
2.提供材料:新型经营主体报名时,必须提供申请书、证照原件及复印件、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本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及主要业绩等,申报材料必须真实,做假取消资格,实施示范内容可重复申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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